今日,浙江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座谈会在杭州星都宾馆5楼星光厅召开。此外,《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在会上发布。
从流传出来的《征求意见稿》显示,本次浙江将从未过评药品中,遴选采购金额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组织实施集中带量采购。
采购分AB组
此次集采将按原研/参比制剂和仿制药将申报企业分为A、B两组。
总采购金额为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50%作为总约定采购量,其中A、B组约定采购量分别按其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份额确定(最高、最低约定采购量分别为该品总年度药品总用量的45%、5%)。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如A、B两组中任意一组流标,则该组约定采购量的50%归并至另一组的约定采购量,剩余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这对于部分中选品种和未中选品种来说,都是一个好的信号。
此次采购机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
采购周期为12个月
根据此前浙江发文,将在今年9月底开展未过评品种集采,按照时间节点,看来牵动业界人士心的医药大省-浙江集采即将启动了!
此外,要求参加企业申报品种全年产能达到约定采购量2倍(含)以上。申报企业申报的品种应包含釆购品种目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格,且必须包含至少一个釆购品种目录指定的主品规。
投标药品不超过3个的,所有药品进入商务标评审;
4-6个的,得分最低的1个淘汰;
7-10个的,得分最低的2个淘汰;
11-15个的,得分最低的3个淘汰;
16-20个的,得分最低的4个淘汰;
投标药品超过20个的,得分最低的5个淘汰。